我校荣获“全省博士服务团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作者:本站 阅读:0次 上传时间:2015-03-23 10:39:55
3月13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团省委联合召开湖北省“博士服务团”第三批总结表彰暨第四批动员培训会。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贺家铁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博士服务团”工作因校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工作得力、服务成效显著,被授予“全省博士服务团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全省22所高校获此殊荣。
据悉,2014年1月接到《关于开展“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的通知》以来,校党委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博士服务团”成员选派工作,经学院推荐、校党委研究、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批准,我校工商学院讲师张大鹏、会计学院讲师龚正远、金融学院讲师耿江波等3位教师入选“博士服务团”,并分赴十堰、咸宁等地党政行政部门和企业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锻炼。
挂职期间,3位博士服务团成员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基层服务锻炼,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校地合作开展了大量有效工作,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作出了积极贡献,彰显了高校服务社会的功能,受到挂职单位的一致好评。
今年,为深入实施“博士服务团”服务基层计划,引导优秀中青年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柔性流动,根据省委组织部、团省委的统一部署,全省第四批“博士服务团”工作启动。我校选派了工商学院副教授卢亮、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刘海波两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分赴幕阜山区的崇阳县和大别山区的红安县开展为期一年的服务挂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