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本站 阅读:0次 上传时间:2020-04-07 16:11:2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安排顺延1个月(暂定)(详情参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07)。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调整后工作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1.2020年3月底前,申请人联系外方学校及导师,以取得外方院校免学费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入学通知书及邀请函具体要求见国家留学网关于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2020年4月7日前,各学院将申请人材料(申请人信息表、留学单位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函、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科研成果、外语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yjszyxw@yz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视疫情情况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3.2020年4月13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推荐候选人名单;
4.2020年4月26日前,推荐候选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说明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15),并按照要求报两份纸质材料到研究生院907室(提交时间视疫情情况正式开学后另行通知);
5.2020年5月8日前,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候选人材料、整理报送至江苏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6.2020年6月下旬,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确定录取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7.2020年7月起,录取人员陆续派出。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取得外语合格证明的申请人,本项目允许其先行网上申报,如获录取,录取人员须外语合格后方可派出。
本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时间调整涵盖该项目下的所有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yjszyxw@yzu.edu.cn
研究生院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