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组织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 阅读:0次 上传时间:2020-04-08 20:04:1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延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组织工作,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统筹课程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工作预案,努力做到“停课不停教、不停学”,保证研究生教学内容不缩水,研究生培养质量不降低。
通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临时研究生教学工作组,全力做好教学组织工作
各培养单位成立以主管研究生院长为组长,系所负责人、研究生工作办主任和研究生秘书为成员的临时研究生教学工作组,制定教学管理方案,组织实施课程教学,保障教学质量。
二、做好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的组织与准备工作
各单位根据下列要求,统筹安排,制定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实施方案。
1. 全日制研究生。公共课课堂教学和专业课课堂教学从正式开学起进行,教学组织可持续到校历原定第20周或学校最终确定本学期结束时间。有特殊情况的经研究生院同意课程教学可调整至下学期。
2. 非全日制研究生。集中教学时间结合我校疫情防控和开学后的总体情况另行确定,MBA中心、MEM中心等确定非全日制研究生集中教学时间时需报研究生院批准。
3.教学方式。受疫情影响的课程从3月2日至正式开学前,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和教师的实际情况,探索教师授课和学生自学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积极开展针对性线上教学工作,包括而不限于以下方式(1)在线布置学习参考书、经典文献阅读和在线教育辅导;(2)在线指导完成若干学习报告;(3)教师将课程课件发送给学生,在线指导学生学习课程课件,提前熟悉课程内容;(4)任课教师如有符合研究生教育特点的网络学习课程,也可组织研究生在线网络学习,可考虑借用现有的在线课程平台(比如超星、学堂在线、雨课堂等)已有的研究生课程授课,但不建议任课教师以在线直播方式进行线上教学。
4.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除实验实践类课程以外的所有课程,在课程总学时不变的基础上,合理分配课堂授课教学内容和线上授课教学内容,线上教学学时数按该课程周课时*从原学校校历第二周至正式开学周数。
5. 如学校正式开学时间为3月2日,则教学方式不再进行调整,线上教学不再安排。
三、研究生课程专业课排课及网上选课的相关安排
1. 各学院安排专业课时间为2020-2-24至2020-2-26(暂按照原学校校历第二周开始按该课程学时数安排课程教学,具体执行根据学校最终确定的开学日期和线上教学工作量再行调整),请各单位教学秘书按时间排课。
2. 继续实施网上选课。本学期研究生选课时间安排:初定预选起始日期2020-2-20日,预选结束日期2020-2-23日;正选起始日期2020-2-24,正选结束日期 2020-2-26;补退选日期2020-2-27至2020-2-29。
3.排课、选课相关工作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因疫情被隔离或治疗的研究生无法网上选课的,由导师负责根据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选课。
四、疫情解除及学生正式返校后的补课工作安排
1. 学生正式返校后,因疫情原因而无法返校的研究生,涉及到一年级研究生影响所修课程的,符合单独开班条件的单独开班教学,不符合单独开班条件的,并入下一级研究生课程班级,不影响其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2.如因疫情原因,返校研究生被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经隔离和治疗痊愈后,符合单独开班条件的单独开班教学;不符合单独开班条件的,如已修完2/3及以上课程学时的,可申请直接参加下一级研究生课程的考试,未修完2/3课程学时的,应参加下一级研究生课程重修。此类情况不影响其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
五、二、三年级研究生培养工作
在学校正式开学前,对于二、三年级研究生,导师可通过电话、QQ、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确保二年级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和科研进度、三年级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保质按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