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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线上教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本站 阅读:0 上传时间:2022-04-20 09:34:31


各学院、研究机构:

根据目前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正常秩序,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即日起研究生课程开展线上教学。

1.研究生课程建立线上课程群,学生数较多的直播课堂推荐使用“钉钉”或“腾讯会议”,人数较少的课程可以使用微信、QQ群等平台开展教学。在线课程可在“浙江省研究生课程联盟平台”和中国大学MOOC平台上开展教学。

2. 任课教师以教学大纲为标准,要规划好课程讲授的教学内容,科学制定学生线上、线下学习的学时比例和作业(考核)方案及成绩评定方案。

3. 任课教师应及时发布授课通告,提前告知学生该门课的授课进度、教学目标及学生需要提交完成的材料,并将讲授内容等在线课程必需的教学资源及时上传至教学平台。

4. 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该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教师要进行在线任务布置、在线学习资源提供、在线答疑辅导、在线考核等教学环节。

5.为确保研究生线上课程学习时间不冲突,建议任课教师的线上授课、答疑时间与研究生教务系统春季学期授课时间基本一致。

6.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课程成绩考核,通过线上工具开展线上测验、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过程化学生课程考核记录。

7. 进一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教师要向学生提供丰富的网络学习资源,开展任务导向的学习活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能动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与能力。

8.在金华实习的一律暂停,在外地实习的执行属地防控政策,从严从紧。

9.各学院教学单位要关心关爱教师和学生,确保教学顺利完成,择时召开网络教学研讨督导活动。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及时联系师生,转达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做好疫情防控下的教学工作。杭州校区参照执行。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研究生教学形式如有新的要求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