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学)硕士(JM)
作者:本站 阅读:0次 上传时间:2022-07-09 10:16:29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天津工业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各专业招生人数请查看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目录,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只可报考与毕业专业相近的学科、专业。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考试方式码:26)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四)我校2020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研究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专业和学制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三年。
六、学习地点
所有非全日制考生被我校录取后均在我校区培养,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紧邻地铁3号线。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方式如有变化请以网报公告上公布的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天津工业大学应届本科生报考外地高校的考生,具体填报要求请查看网上公告中天津市关于报考点相关规定。
2、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为确保报考信息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考生网上报名时要认真填写各个栏目,特别是学院代码、研究方向代码、考试科目代码等。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缺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8、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动态和网报公告(现场确认方式如有变化请以网报公告上公布的为准)。
2、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指定地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自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须携带学生证。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八、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然后再确定是否可以参加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或伪造相关报考材料将通知相关单位及部门严肃处理。
对填报报名信息时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供考生下载。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十、复试及录取
我校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专业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初试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能参加复试,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含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对于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安排在4月中、下旬。详细复试及录取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阶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录取阶段,在各学院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里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
法律硕士(法学) |
035102 |
18000 |
所有专业学费标准均以当年上级部门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