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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

作者:本站 阅读:0 上传时间:2022-07-09 10:19:32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 于1983年设立法学专业,是全国财经院校中第一批获准设立经济法学专业的院校之一。为了适应改革和现代建设的需要,培养高层次经济法律人才,经教委批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特举办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课程。


【课程优势】

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专业,成立至今拥有一批著名法学专家、学者,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等研究领域成绩斐然;
师资雄厚,注重实操: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主讲,并在重要学术团体任要职;学院拥有在国内具有一流水平的模拟法庭、非诉讼实验室等两个专业实验室;
精品课程学习期间学员可选开金融、财政、工商管理学院第二专业精品课程,全面提升学员综合素质与个人价值;
人脉平台定期组织班级活动、论坛等学术休闲活动。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员,在学习的同时搭建人脉,实现资源共享、助推事业成功。 

【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序号

课   程

 

学 
位 

1-1

宪法 

1-2

法理学

1-3

民法(总论、分论)

1-4

刑法(总论、分论)

1-5

中国法制史

1-6

科学社会主义与理论与实践

  

专 
业 

2-1

经济法

2-2

金融法

2-3

合同法

2-4

国际经济法

2-5

财税法

2-6

公司法

2-7

保险法

2-8

知识产权法

2-9

证券法

2-10

外商投资法

2-11

诉讼法(民诉、刑诉、行诉)

2-12

婚姻家庭法

前沿讲座 
实务研究*

3-1

房地产法专题

3-2

国际经济法专题

3-3

犯罪心理学专题研究

注:带(*)课程根据每年教学计划及最新热点话题开设

第二专业课程选修为全面提升学员的综合水平与应用能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学优势与院系资源,学员在学习法学专业的同时可选修第二专业的应用课程:工商管理学(管理学、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金融学(金融学、证券市场与投资组合 、公司理财与项目融资)、财政学(财政学、资本运营、企业财务管理与报表分析)。

【培养方式】
采取面授与自学(文献资料阅读)相结合的学习方式:
1、北京班:安排周末时间上课;(名额有限,可插班) 
2、全国集中班:安排节假日时间上课;

【入学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2、大学专科(含)及以上学历;


【报名手续】
1、填写《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报名登记表》(报名表下载);
2、交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交4张1寸同底免冠彩照;
4、缴纳报名费200元;教材费800元;学费20000元(两年);
注:学员因故不能坚持学习,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


【证书授予】 
1、按教育部规定,完成该研究生班学习课程,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经济法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校长签名章、学校钢印和红印;
2、符合申硕条件的学员可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及我校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

0108520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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