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硕士(MBA)
作者:本站 阅读:0次 上传时间:2022-07-09 10:24:33
一、招生目标与计划:
为了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2021年我校计划在16个一级学科和96个二级硕士授权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招生,全日制硕士计划招生预计1800人左右。
同时,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以“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侧重于工程应用,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300人左右。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位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全日制报考条件和非全日制报考条件一致,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既在全日制培养方式下招生(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也在非全日制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下招生。
1.报名参加专业硕士各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要求,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停招生2年。
4.报名参加会计硕士(MPAcc)、国际商务硕士(MIB)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报考前可提前咨询我校MBA教育中心。
5.报名参加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报考前必须提前咨询我校设计艺术学院,落实好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等问题。
(三)我校是国家授权,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均享受新生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
三、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一般在每年的9月底和10月份,现场确认在每年的11月初,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四、初试
初试一般在每年12月底,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五、复试
复试一般在每年的3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根据目前的考研形势和我校近年来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就业工作实际,理工科专业一般一志愿报考,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个别一志愿不满的专业有可能会有极少量的调剂名额,有接收个别调剂考生的可能。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1:1.2比例的,原则上不接收调剂考生。
六、录取
录取一般在每年的4月份,具体要求以教育部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七、学业奖学金
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硕士一年级新生发放学业(新生)奖学金(具体按照学校文件执行,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专业硕士除外)。学业(新生)奖学金按以下条件分三个等级评定:
1.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6000元。
奖励对象:推荐免试攻读(以下简称“推免生”)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校内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
2.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奖励对象: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
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3.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国家二区线;全日制本科毕业录取为“非定向”的调剂考生,且初试成绩总分及单科均达到国家一区线。
4.此外我校还将对符合条件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发放学业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年。评定比例以当年省上下达比例为准。
(2)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10%。
(3)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20%。
(4)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元/年。评定比例为当年参评人数的30%。
5.其他各种社会奖学金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执行。
八、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批复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