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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硕士(MIB)-国际贸易实务方向

作者:本站 阅读:0 上传时间:2022-07-09 10:27:00


一、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简介

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是经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涉及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商务英语及法律等多个学科,具有“厚基础、宽口径”的特点。承担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培养工作的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师资力量、国际交流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综合优势。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和雄厚的师资力量,现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及“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为湖南省WTO研究基地,是“985”工程二期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

学科教学师资队伍强大,现有长江学者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6人,教授23人,博士生导师16人,海外特聘教授4人,企业高管兼职教师32人,硕士生导师55人,80%以上教师拥有博士学位;主要学术带头人与学术骨干85%以上具有海外留学经历。

学科人才培养模式一直坚持“文理工渗透、多学科交叉”的特色,实行“基础研究型”和“复合应用型”分类培养。已建立起从博士后硕士学士完备的四级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已有2人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4人获湖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在校学生达1600余人。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培养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适应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和文化环境的,熟练掌握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系统的国际商务知识,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宽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和国际商务决策能力,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职业型的高级商务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三、培养方向

国际贸易实务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五、考试科目与方式

国际商务专业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1、初试:笔试,全国联考。

第一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第二单元:英语二(100分)

第三单元: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150分)

第四单元:国际商务专业基础(150分)

(四单元考试大纲可至我院网站下载)

2、复试:由学校自主安排。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办法等将在我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4)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六、录取工作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学习方式及年限

在职学生非脱产学习,学制3年,学费14000元/年,共计42000元(学费标准具体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的批文为准),书籍费2000元。在职学生不安排住宿。

八、证书颁发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在职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专业硕士学位。

0108520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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