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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公共行政管理MPA)

作者:本站 阅读:0 上传时间:2022-07-09 09:58:22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MPA教育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与商务部共建的一所拥有经、管、法、文、理等多学科性经贸外语类国家重点高等学府,1997年入选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教育起步较早,海关管理专业作为公共管理学科的特色专业起始于1974年,是当时国内唯一拥有海关专业本科教育的高等学府;行政管理本科专业设立于1997年,是我国较早开设此类专业的高校之一。目前,学院已成功通过NASPAA(全球公共管理院校联盟)国际权威认证,影响力和知名度在国内外显著增强。

201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授权资格。到目前为止,我校MPA教育已顺利走过了9年,现已成为全国高级公共管理人才尤其是海关领域高级管理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迄今为止,我校已培养MPA 毕业生399人,在读MPA 研究生273人。

本项目定位于服务中国开放经济发展。有鉴于此,依托本校外语、外贸、国际法、管理等学科优势和高水平国际化办学特色,秉承40余年海关管理特色专业发展积淀,以学生职业发展——“三业并进”(事业忠诚-专业过硬-职业有操守)为导向,设置了两个专业方向:海关与国际贸易管理和公共行政管理,海关方向与海关总署签订了“定向培养”战略合作协议,公共行政管理主要面向政府涉外经济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

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21年我校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公共行政管理(简称行政方向)

目前,公共管理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行政管理专业等6个二级硕士点,设有公共政策博士招生方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1997年开办了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是在全国较早设立行政管理专业的重点高校之一。行政管理专业已经为社会输送优质毕业生450余名,他们已经成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单位的专门管理人才。

公共行政专业面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高级专门管理人才。其突出特点是关注政府的涉外职能,培养MPA学生熟练地运用政府涉外管理知识从事政府涉外行政事务、涉外经济事务工作和政策研究工作。目前,我院有在校公共行政方向MPA研究生近200人,他们是分别来自中央党政机关、国家部委、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北京及周边地区企业的优秀学子。

公共行政方向以周末授课为主,有寒暑假。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7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5年9月1日前获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

(3)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

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我校推免系统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且信息无误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报名,但需留意是否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上公告等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需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携带齐全所要求的材料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确认网报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现场确认时间;外埠考点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具体安排。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已报名并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考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公众微信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uibeyzb。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攻读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等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一)初试

1. MPA联考的初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详见准考证通知)

(二)复试

3.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5.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6.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7.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我校将继续组织2021年MPA提前复试,复试方案将于本月下旬在公共管理学院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五、体检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招生规模:非全日制54名,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2.报考时考生应选择非全日制方向。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非全日制学费合计6万元(学制为3年,具体以北京市批复备案为准),可一次性缴清,也可按年度缴纳。

七、其他

1.达到国家复试最低控制线,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需自行联系调剂单位。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研究生院。

4.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0108520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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