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究生招生网

首页 >西北师范大学 >招生动态

西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在职课程研修班招生

作者:本站 阅读:0 上传时间:2021-07-14 10:41:31


一、学校简介

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二、专业介绍

公共管理专业旨在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和行政机构培养宽口径、复合型、应用型的公共管理高层次专门人才。公共管理专业旨在通过综合运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知识培养学生对当前政府事务的综合分析能力。开设的专业主干课程有:公共管理、公共政策、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文秘、电子政务导论、行政学、公共关系学等。教学中采用课堂讲授、案例研讨、情景模拟训练、社会调查和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力求使学生熟练掌握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和公共部门管理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体制、国际惯例和规则,具有较高的分析和解决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问题的技能,适应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新形势下的需要。


三、招生简章一览

公共管理专业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目前该专业可免试录取,完成课程学习,符合条件可申请硕士学位。 学院招生专业的具体介绍见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01085207689

在职研热门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