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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专业方向在职人员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作者:本站 阅读:0 上传时间:2023-11-08 15:09:48


一、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简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和 211 建设大学。法学学科与中国改革开放同步,发端于 1978 年的“国际商法教研室”。1984 年成立国际经济法学系,1996 年建立法学院。历经 40 年的发展,贸大法学院以特色鲜明的法科教育传统和办学实力成为我国培养高端法学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全国法律院校和法律执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早在 1985 年,贸大即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四所院校之一(其他三所为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1997 年,国际法学获选全国首批“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002 年,国际法学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学科”,为目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 2003 年 9 月,教育部批准设立国际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6 年,民商法学专业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07 年,获评教育部“国际化法学人才特色专业建设点”及教育部“全国双语教学示范点”。2009 年,获批建设北京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际商事仲裁实验教学中心”。2011 年,获批法学博士一级学科点。2012年,法学一级学科获批北京市重点学科,同时法学院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被批准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2 年,法学院成功获批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项下的“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在 2017 年 12 月公布的教育部第四轮官方学科评估中,贸大法学院获评 A类法学院。2018 年 7 月教育部发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评估中,贸大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同样获评 A 类。2017 年 9 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法学”入选教育部双一流重点建设专业名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开放型经济学科群”)。2019年获批教育部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为目标,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四十年来,在人才培养上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涉外经贸法律人才。毕业生的就业主要分布在高校法学院和研究机构、商务部、外交部、银监会等国家部委、司法机关、知名外企及顶尖律所等,多数从事与涉外经贸法律相关的法律业务或研究工作。

二、培养目标

通过学习使学员在法学基础理论知识、涉外经贸法律专业知识和外语等方面的水平有较大提高,达到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技能的水平。

三、招生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行业经验、工作业绩突出的在职人员优先录取,并给予学费优惠。

2、有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有一定工作经验,英语达到一定水平者均可报名。

四、学制及课程设置(以实际课程表为准)

学习时间:两年。

核心课(6 门):

英语、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必修课(10 门):

WTO 法律制度、国际商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投资法、比较合同法、国际税法、国际民商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跨国公司并购法律实务、国际贸易与投资融资实务、国际工程合同实务

以上专业课程均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知名教授、博士生导师等组成的师资团队授课,并拟邀请北京红圈所资深律师、央企总法律顾问等实务界专家参与授课或讲座。

五、学习方式

开学时间:一般为每年 4 月或 10 月开课,每月上课 1 次,每次周末上课两天。

授课方式:面授(疫情期间与线上授课相结合)。

每学期末举行课程考试。

六、学习费用

36000 元。

【学校账户】

开户名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和平里支行

银行账号:01090353700120105474948

转账备注:RAC-国际法方向学员的学费

七、结业

学员按研修班的培养计划完成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由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颁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通过国家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后可依据国家规定申请硕士学位)。

八、报名与咨询信息

报名地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常年接受报名,根据报名情况开班。有关专业设置、培养方案、上课方式、报名与考试等详细信息,请电话咨询。

报名时需提交 3 张照片(1 寸 2 张、2 寸 1 张)、本人学历证书和学位书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复印件存档)、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联系方式

咨询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13260167952(微信同号)

0108520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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